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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公司内部评审会的通知

时间:2013-03-12

公司下属各项经部、分公司、项目部:

        根据建设部建质[2009]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宏建[2012]19号《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制度》等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司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技术安全管理,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公司研究决定实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公司内部评审会制度”,请积极配合执行。

公司内部评审会制度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每年度根据在建工程实际情况修订“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工程”评审计划(详见附件)。

        二、在建项目划分为二大类。第一类是“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工程”,属强制性评审类别;第二类是除第一类以外的工程项目,属非强制性评审类别

        三、对于列入年度“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工程,请施工单位于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前15个工作日将专项方案提交公司总师办,由总师办组织集团科学技术委员会专家组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非强制性评审工程如有评审需要,也请于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前15个工作日提交评审资料并安排评审。

        四、评审会议会务工作由总师办统一负责。